蹂躪性侵幼女10年 鬼父判20年畏罪輕生亡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 鬼父 | |
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 |
因涉嫌性侵2名年幼女兒、上月才遭判刑20年定讞的男子,昨上午被人發現在新北市新店和美山上吊身亡,警方和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發現男子在山區自縊,身上已多處出現屍斑、嘴角滲出屍水,死亡恐已多日。警方研判男子可能是畏罪自殺。
法官在判決時指出,林男(45歲)性侵2位女兒共7次,2被害人分為林男與第1任妻子親生、第2任妻子與前夫所生。林先於2007年間性侵當時僅13歲的親生女兒,被害人滿14歲後,林又於2008年6月到2010年間,性侵親生女兒3次。林男與第1任妻子離婚後,再娶第2任妻子,卻利用與妻子及繼女同住機會,在2012年9月到2013年12月,性侵當時僅16歲的繼女共3次。事發後,林始終否認犯罪,但繼女指述林的生殖器有1顆痣,法官命法醫當庭勘驗屬實。
此外,林男的親生女兒與繼女都出現受性侵害所產生的創傷後壓力症狀,法官認為女孩所述的事實較可信,一、二審均依6個強制性交罪、1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林男20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年8月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不料林男在入監服刑之前竟選擇輕生。
警方指出,昨上午6時許,一名陳姓登山民眾行經和美山步道,發現一旁樹叢有人吊掛在樹上,走近一看發現是人的遺體連忙下山通報警方;警方調查確定是林男,發現他經濟狀況不穩定,打零工賺不到錢,警方懷疑可能也是自殺原因之一。林男與前妻育有一名22歲兒子,並有一名越南籍阮姓女友(34歲),阮女接獲消息,到場後也難以接受事實。
東吳大學心理諮商中心主任姚淑文表示,性侵犯是不名譽之罪,較無法接受外界及家人責難,情緒上變化會很極端有時會輕生,家人及朋友應多關注其心理變化注意其行蹤,多鼓勵他勇於面對刑罰。(突發、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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