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樓管詐櫃姊13億 他幫友出氣反GG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 蘋果日報 | |
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 |
新光三越百貨今年8月爆發資深樓管黃志峯涉詐多名櫃姐、親友1.3億元案,情節宛如電影《神鬼交鋒》,但早在2016年9月就有一名吳姓男子不滿黃男所為,在「靠北新光三越」臉書社團指責黃「在外面弄了某水果經銷商近千萬的貨不付錢,不出面還能…七逃」,結果遭黃男提告,新北地院查出黃男有付清該筆貨款,日前依加重誹謗罪判吳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蘋果》未能連繫上吳男。蔡皇其律師表示,我國對於散布虛偽的事實造成他人的名譽受損,是有《刑法》第310條誹謗罪規範,若散布的方式是採用文字或圖畫,最重還可判刑2年。
此外,縱使所說的是事實,但傳述內容涉及他人的私德而無關公益,還是會成立誹謗罪,因此雖然發表評論的初衷,是基於正義感,但也要三思自己所傳述的內容是否屬實,是否事關公益,以避免觸法。
黃志峯因涉嫌利用新光三越每年舉辦「卡利HIGH」等消費回饋活動,向多名櫃姐、親友借來信用卡盜刷來獲取暴利,短短1年詐得1.3億元,今年8月被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偽造文書、侵占等罪起訴並羈押禁見至今。
至於本案吳姓男子(43歲)原本是黃志峯的朋友,他得知黃男向任職晶實科技公司的林姓友人購買iPone手機、平板及筆記型電腦近千萬元,卻遲延付款,害林男被迫離職,2016年9月9日卻上臉書PO出「日月潭涵碧樓出遊」照片,一時氣憤,上「靠北新光三越」臉書社團留言批黃「A4某黃組長,你在外面弄了某水果經銷商近千萬的貨不付錢,不出面處理,還能放心在明潭享受七逃,新光能繼續用這種人,我也醉了。」結果挨告加重誹謗
新北地檢署查出全台新光三越百貨僅有台北信義店有A4館,且「靠北新光三越」臉書社團對外公開,任何人都可上網瀏覽,而黃男跟晶實科技的交易有持續付款,並未置之不理,最後已於同年9月14日付清,加上晶實科技證稱林男是因違反公司規定而自行請辭,檢察官認定吳男所言以毀損黃男名譽,依加重誹謗罪將吳男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時吳男認罪,法官認為他未理性溝通,自我克制,但考量他已坦承犯行,日前判他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事後吳男未上訴,全案定讞。(孫友廉/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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