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偽嫁遊民再推落懸崖詐保 恐怖民宿老闆減刑輕判17年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 蘋果日報老闆恐怖女友 | |
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 |
新北市淡水區民宿「老董的家」前老闆李憲璋,被控13年前誘拐、囚禁19名街友充當人頭,向銀行詐貸1.3億餘元,並叫女友連上瑩與梁姓街友假結婚,為梁男投保5000萬元旅遊險,再帶他到中國推落山崖摔死企圖詐保,李男、連女都否認謀財害命,全案纏訟逾10年,高院更二審仍認定兩人觸犯殺人、偽造文書等罪,但依《速審法》減刑輕判李男17年、連女8年徒刑,各褫奪公權9年、4年。仍可上訴。
李男本案所涉殺人罪,一審與更一審均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判刑15年,連女所涉殺人罪,歷審也都判刑10年以上,更二審今酌減輕判兩人各14年與8年徒刑,主因是本案審理耗時,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所致,李男本案另涉犯多項偽文等罪,因符合《96年減刑條例》,各被輕判7月到10月徒刑,所以應執行刑從一審的無期徒刑降為17年。
判決指出,李男(47歲,在監服刑)經營的「老董的家」原被網友評為A級,但他為了個人投資與周轉,涉從2005年起在雙北、桃園等地車站、公園等處尋找街友,假裝好心提供住宿與工作,帶回新北市板橋、中和與淡水等地私行拘禁,並偽造遊民的薪資資料培養信用,充當人頭向銀行詐貸1.3億餘元。
2007年10月間,李男的財務缺口擴大、急需籌錢填補,他意圖安排街友辦理假結婚,再送往對岸旅遊製造假意外,藉此殺人詐領保險金,經與當時的女友連鈺湘(39歲,原名連上瑩)商議後,涉共謀由連女跟與46歲的梁姓街友在同年11月登記結婚,接著由同夥宋進財、李的表弟楊明璋以員工旅遊之名,帶梁男到中國黃山旅遊。
李、連兩人為梁男支付旅費,並投保共5000萬元旅遊險,同年12月15日出發抵達對岸黃山風景區後,隔天下午3時許,楊、宋兩人利用黃山大霧,慫恿梁男坐在崖邊拍照,趁四下無旁人,將梁男推下山谷摔死,再報案假裝梁男失足墜崖。
事發後,連女沒先趕往中國處理後事,反而通知保險公司給付理賠,引起懷疑,梁父接獲噩耗,也表明梁男不可能結婚,且兒子新婚就喪生,有諸多可疑,李、連等4到案人難以自圓其說而露餡,連女和宋、楊3人一度認罪,宋男還要求轉為污點證人接受保護。
李男始終全盤否認,堅稱收容街友提供工作與食宿,安排宋、楊帶梁男去對岸旅遊,是因為民宿有賺錢、藉此慰勞,趕辦梁男的保險理賠的原因,是梁家索討補償,他絕沒指示檢方本案指控的謀財害命計畫等語。
歷審均依殺人、偽造文書等罪,判李男4人10月10月徒刑到無期徒刑不等,更一審審理期間,宋男於2012年4月死亡,楊男也在2014年2月過世,兩人涉案部分獲判公訴不受理,李男本案所犯部分罪名分批定讞,已先服刑。
前年最高法院第二度發回,要求查明李、連兩人如何共謀殺人詐保、時間順序等事項,更二審審理時,李男仍稱:「沒有殺人,也沒有詐領,檢方上訴的指控虛構不實,前後矛盾!」。辯護律師主張連女證稱李男案發前已出現財務困難,屬於個人揣測、別無補強證據等語。
更二審不採信李男辯詞,並批李耽溺於貪慾,利用遭其拘禁或控制的街友,偽造不實文件向金融機構詐貸鉅額款項,或申辦信用卡冒名刷卡消費,更為謀取高額保險金,不惜犧牲梁男生命,惡性重大,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
此外,更二審也批連女配合李的計畫與梁男假結婚,對促成梁男死亡具有關鍵性效用,更在梁男死後,以配偶身分請領保險金,上訴期間一再更改供詞,然考慮連女在警詢、偵查至一審均能坦承犯行,並供出本案犯罪情節,使梁男不致含冤,犯罪後態度尚非全無悔過。(黃哲民/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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