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子棋的公平性問題
五子棋一般規則的不公平理由很簡單:每當黑方下出一步後,比白方盤面多一顆子;然而每當白方下出一步後,盤面子數卻只能與黑方打平。最近幾年,有電腦專家已經證明出先下必勝的結論。遠在1903年日本棋院就限制雙三、雙四、長連等禁著,並稱之為連珠棋(Renju),專業棋士仍然認為對黑有利,電腦專家後來也又證明連珠棋仍然是先下必勝。
1998年國際五子棋協會(Renju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RIF)發展了新的五子棋國際規則,限制許多開局的下法,來更進一步限制黑方的優勢。但對頂尖專業棋士或程式而言,公平性的要求是相當高的。若某些棋型被證明出必勝或必敗,對頂尖專業棋士或程式就少了一些變化。國際連珠棋專家也了解這問題,也對這問題有一些相關的討論。 最近2003年RIF又繼續提出要徵求新的五子棋國際規則。至於,對未來的國際連珠棋,相信會有不錯的改良,但目前我們無法評論。
過去五子棋的公平性問題,也產生了一個副作用:那就是讓棋盤變小。Sakata及Ikawa兩位提到愈大的棋盤,愈增加黑方獲勝的機會,因此需要縮小棋盤大小,這就是現有五子棋15x15的棋盤。然而很矛盾的是小棋盤反而讓電腦更容易算出五子棋的勝負。
公平的定義
Van den Herik、Uiterwijk、Van Rijswijck等人於2002年,給了"公平"一個適當的定義如下:若該遊戲是平手的遊戲,且雙方犯錯機率是相等的話,則可稱此遊戲是公平的。然而,"雙方犯錯機率是相等"的數學模式很難建立;這是因為若有新的下棋策略被發明後,則犯錯機率算法就會不同,就會影響公平性。因此,很難用建立數學模式來證明公平。
反過來,要證明不公平則比較容易且可行的。以下是我們的定義(參見connect6.pdf):
明確不公平性(definite unfairness):若已經證明出一方必勝,則此遊戲可稱為明確不公平。例如:用一般規則的五子棋為明確不公平的。
單調不公平性(monotonical unfairness):若已經證明出一方必然不會必勝,但尚無法證明另一方必然不會必勝,則此遊戲可稱為單調不公平。例如:K子棋中Connect(m,n,k,p,p),可用策略盜用論點(Strategy-stealing arguments),證明白方必然不會必勝;因此,Connect(6,1,1),Connect(7,1,1),Connect(6,2,2)等皆為單調不公平的。然而,因為Connect(8,1,1)已被證明雙方平手,所以不是單調不公平的。
經驗上不公平性(empirical unfairness):若大多數棋士尤其是專業棋士經過實際的下棋經驗認定一方必勝或有極高勝率,則此遊戲可稱為經驗上不公平。例如 [ 瀏覽完整內容請先註冊或登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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