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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為伊莉的版主,你將獲得更高級和無限的權限。把你感興趣的版面一步步地發展和豐盛,那種滿足感等著你來嚐嚐喔。 若只從您的文章來看,個人主觀認為您的疑問裡的主要針對點,與其說是如標題意欲傳達的從女權和一夫多妻之間的議論意識糾葛來談,或許較偏向於戀愛自由裡應有容許多夫多妻的可能。
個人主觀認為愛情和婚姻在現在仍是有實際上的差異,因為現實中不論男生或女生,愛上一個人或愛上一個以上的人都少不了自己的感情意識及欲望使然這一因素,而婚姻卻是關係到法律對身份以及夫妻關係的認證和約束,是比情侶這種較能彈性處理分合問題的關係要更為嚴謹且複雜。簡單來說,現實裡即使戀愛中的一對情侶有人劈腿,其劈腿本身的行為並不會被法律介入查辦並懲處劈腿者,但法律認證的夫妻關係裡只要其中一方出了外遇,那就一定會有法律糾紛,沒有刑事懲罰也會有民事賠償作為代價。所以個人主觀認為不論男生女生,只在戀愛層次一個人有本事讓好幾個人都愛上他(她)是屬戀愛自由的範疇,雖然對此是否認可或排斥就因人而異就是了,然而如果是上升到夫妻關係的層次裡、也就是戀愛自由一人愛多人上綱到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甚至多夫多妻等等,那就不能只停留在戀愛自由的觀念去探討合適與否,而是要納入法律的現實考量在內才行,而這將會涉及比戀愛自由更加現實且嚴峻的更多層面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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