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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申請戰慄時空之絕對武力(CS)版主 [打印本頁]

作者: s860304    時間: 2013-4-10 09:32 PM     標題: 申請戰慄時空之絕對武力(CS)版主

本帖最後由 s860304 於 2013-4-15 06:46 PM 編輯

*你申請的版面名稱:戰慄時空之絕對武力(CS)

(1)你對這個遊戲版的規畫
目前此版有許多CS與CSO分不清楚之會員,以及前版主似乎已離職(目前為無版主狀況)造成現在為發垃圾文之天堂。每次上來看都會看到許許多多不是CSO就是嚴重灌水,複製他人回覆之發文。而現在版區狀況非常混亂。而本人發現以上幾點狀況,希望有能力將以上狀況解決。
且定期舉辦相關活動(例如:CS某地圖技術分享,各經典槍枝使用心得,常遊戲之伺服器分享),使版上更加和樂。而版區介紹一進來就在版區上說明這是CS版,非CSO版,並設定發CSO文之懲罰。
(2)你對此版的理想與瞭解
目前此版缺乏的是版主管理發文錯誤(很多CSO文章)、違規(像求Mychat帳號之文章)、惡意灌水,上任後鼓勵優秀發文並適當加分,並將以上提到知問題改善。以目前版規之規定上有不足之部份,將參考其他版區、其他論壇之優點及缺點修改目前之版規。
並希望有CSO版區(或調度其他版區之版主)先協助搬移(刪除)CSO的文章。
(3)你對這遊戲的瞭解與遊戲方面的經驗
以玩此遊戲6年以上,有改模組之經驗。
(4)是否看過2樓的版主職務分配?(是卅否)

(5)個人自傳,生活經驗...等,但請勿洩漏個人資料,確保自己的安全
 (最多僅能抵扣50的字數)
目前高一,住北部,有架設一個業餘之Discuz!X2.5所以對這種論台管理後台大致了解。
(當我沒說...)
(6)請附上三篇好文章之聯結?
http://www14.eyny.com/thread-8333108-1-1.html CSCZ發佈
http://www14.eyny.com/thread-7917639-1-1.html CS1.6發佈http://www14.eyny.com/thread-8017847-1-1.html [討論]為什麼有不少Counter Strike Online的文章在Counter Strike討論版區發文
(應該有符合用心的回答他們的問題)http://www14.eyny.com/thread-8027511-1-1.html 改模組簡易教學
(應該有符合用心的回答他們的問題)http://www14.eyny.com/thread-7896085-1-1.html 後面解決安裝疑問
只要你瞭解這個遊戲,並且能夠詳細說明這個遊戲的內涵。
對CS有基本及稍微進階之了解。願意輔導會員,用心的回答他們的問題
OK,用心回答是當然的。對這個版面有瞭解,加入論壇至少有三個月或達到小學生資格(必要)
我註冊應該有超過三個月了吧。
(文數不少於300,加30分起跳,持續參與直到擔任版主,有更多福利喔^^)

而在其他論壇有看過CS版有類似文字獄(過於嚴苛)之狀況,本人在做任何論壇相關抉擇時,一定會以版規為主,但會員之權益依然要保障。而有疑問的時候詢問分類版主或其他版主,降低誤判之情形。而如有會員有異議時,會先拿規定出來。而如有錯誤時我會檢討並修改懲罰並以自己之積分補償。

而是版規之問題的話,會將版規之問題處立刻進行修改,以免造成其他會員被誤判而扣分。

"這種"的字都是複製的  



並補上新版規"草稿"
討論區

注意!當你一旦發文或回文,就視同你已經閱讀完區域規定跟版規,不得因為不知情而無罪。

發文規定
一、嚴禁發表不屬於該區討論文章(例如CSO相關討論文章)。
二、嚴禁無實質意義主題文章還有一行文,內容和標題不得敷衍。
三、發表文章時,字數不得少於30字,並且不能文不對題。
四、轉載文章要註明出處。
五、禁止複製他人主題文章或是抄襲他人主題文章。
六、禁止發佈任何有關外掛載點教學,嚴禁求檔(版區內已有1.6、一觸即發、次世代,請善用上方搜尋)。
七、分類請勿使用公告。
八、發帖時請控制圖片數量於9張以下。(只是因為觀看10張以上圖片會扣積分,超過的話請放到2F、3F...)
九、不得違反總版規之規範。
十、分享檔案請到資源分享區。

回文規定
一、禁止純感謝文。
二、禁止無意義回覆。
三、禁止文不對題。
四、嚴禁複製他人回文、相似程度過高之回文。
五、禁止回覆內容一成不變和灌水機器回覆。
六、回覆他人回覆請使用引用功能。
七、回覆至少中文20字
八、不得違反總版規之規範。


分享區
注意!當你一旦發文或回文,就視同你已經閱讀完區域規定跟版規,不得因為不知情而無罪。

發文規定
一、嚴禁發表不屬於該區分享文章。
二、嚴禁無實質意義主題文章還有一行文,內容和標題務必依規定發佈。
三、發表文章時,字數不得少於30字,並且不能文不對題。
四、轉載文章要註明出處。
五、禁止複製他人主題文章或是抄襲他人主題文章。
六、禁止發佈任何有關外掛載點教學,嚴禁求檔(版區內已有1.6、一觸即發、次世代,請善用上方搜尋)。
七、分類請勿使用公告。
八、發帖時請控制圖片數量於9張以下。
九、不得違反總版規之規範。
十、分享檔案使用免空請務必在缺檔7日內補上。
十一、嚴禁分享無法使用之檔案。
十二、討論請到討論版。



回文規定
一、禁止純感謝文。
二、禁止無意義回覆。
三、禁止文不對題。
四、嚴禁複製他人回文、相似程度過高之回文。
五、禁止回覆內容一成不變和灌水機器回覆。
六、回覆他人回覆請使用引用功能。
七、回覆至少中文20字
八、不得違反總版規之規範。

扣分(修改版)
扣分標準:
發文規定
  違反第一項 刪文+扣10{20}積分
  違反第二項 扣10{20}積分
  違反第三項 扣10{20}積分
  違反第五項 扣10{20}積分
  違反第六項 刪文+扣5{10}積分(發佈外掛扣20積分+水桶30天)
  違反第七項 協助更換分類+扣5{10}積分,第二次依"電玩遊戲區域全新規定"辦理
  違反第九項 加重處分
  違反第十項 通知+刪文,不扣分
回文規定
  違反第一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二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三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四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五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七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八項 加重處分

此為初犯之扣分標準,如為累犯則加重處分(改用{  }扣分)。
詳細規定參見"電玩遊戲區域全新規定#區規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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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區

扣分標準:
發文規定
  違反第一項 刪文+扣10{20}積分
  違反第二項 扣10{20}積分
  違反第三項 扣10{20}積分
  違反第五項 扣10{20}積分
  違反第六項 刪文+扣5{10}積分(發佈外掛扣20積分+水桶30天)
  違反第七項 協助更換分類+扣5{10}積分,第二次依"電玩遊戲區域全新規定"辦理
  違反第九項 加重處分
  違反第十項 通知+刪文,不扣分
回文規定
  違反第一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二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三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四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五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七項 扣5{10}積分
  違反第八項 加重處分

此為初犯之扣分標準,如為累犯則加重處分(改用{  }扣分)。
詳細規定參見"電玩遊戲區域全新規定#區規E-3"




作者: onlyahalf    時間: 2013-4-13 01:16 PM

希望有你的上任,
cs版區會更好~
垃圾文真的超多!看了很想嚴重扣他們積分!
加油喔!支持你!
作者: s860304    時間: 2013-4-13 04:20 PM

onlyahalf 發表於 2013-4-13 01:16 PM
希望有你的上任,
cs版區會更好~
垃圾文真的超多!看了很想嚴重扣他們積分!

那幫我看看吧,看看有沒有要修改的。

因為只靠我一個人一定有不少缺失的。

(雖然是有部分"參考"其他版的版規)
作者: a200311172556    時間: 2013-4-14 02:55 AM

1.對於CS版區的規劃內容請做個較為詳細的解說。(ex:精華、加分活動)

2.對於CSO相關主題錯發版塊的問題,對於這部分有什麼解決辦法或改善之道。

3.違規扣分的扣分標準每種違規都是扣10分,這樣並沒有按照輕重劃分,在版主的每日評分額度有限的情況下這樣會不會不敷使用。

4.對於申請文中所提出"鼓勵優秀發文並適當加分",請擬個草案並說明加分標準。

審核提醒:請加強文章排版的部分
審核期間版主、區超版回複時間為一週,時限內請耐心等候回複

作者: s860304    時間: 2013-4-14 10:32 AM

本帖最後由 s860304 於 2013-4-14 11:16 AM 編輯
a200311172556 發表於 2013-4-14 02:55 AM
1.對於CS版區的規劃內容請做個較為詳細的解說。(ex:精華、加分活動)

2.對於CSO相關主題錯發版塊的問題,對 ...

1.加分活動:CS某地圖技術分享,各經典槍枝使用心得,常遊戲之伺服器分享
   精華:槍枝心得、戰術分析、 完整教學文...。

2.評分時於評分欄引導發文錯誤至CSO版版區,並將文章移到回收站(評分欄寫"CSO相關文章請到 熱門線上遊戲›CS Online(絕對武力) 發文")


3.目前是草稿,還有改進空間。本人而不清論壇是以哪方面規定扣分要重、哪方面扣分要輕。會依上級之要求為主。


4.與CS之技術相關,類似精華文章但是未達精華文章之等級;且主題清晰,一看就知道在說什麼。




作者: a200311172556    時間: 2013-4-15 02:43 AM

本帖最後由 a200311172556 於 2013-4-16 12:54 AM 編輯

1.就"鼓勵優秀發文並適當加分"為基礎,請找出幾篇符合的主題。

2.當你的管理觀念與上級不同的話你要怎麼辦?.

3.承上題如果處理方法以及方案你覺得不和你的意見你會怎麼做出反駁與改正呢?

4.可以維持管理多久的時間?每週有多少時間可以上線管理?

作者: s860304    時間: 2013-4-15 07:11 AM

本帖最後由 s860304 於 2013-4-15 06:27 PM 編輯
a200311172556 發表於 2013-4-15 02:43 AM
1.就"鼓勵優秀發文並適當加分"為基礎,請找出幾篇符合的主題。

2.當你的管理觀念與上級不同的話你要怎麼辦 ...

1.
超級跳跳法 俗稱7星步
http://www10.eyny.com/thread-3245520-1-1.html

TP是什麼!? 就是....
http://www10.eyny.com/thread-4863958-1-1.html

AWP甩槍的真實情況以及實際面
http://www10.eyny.com/thread-8067349-1-1.html

CS1.6所有指令碼
http://www10.eyny.com/thread-6269573-1-1.html

2.以不以下犯上為原則

3.將本人意見提供上級作為參考,如上級不接受,則以上及意見為主

4.能久則久,不會只有做幾個月而已;一週接近每天都能上(因為想讓這邊的CS版恢復熱絡)


請問一天評分額度為多少?是計次數,還是積分?

作者: a200311172556    時間: 2013-4-16 01:42 AM

1.就"鼓勵優秀發文並適當加分"為基礎,是否有規劃延伸精華區,如無規劃請擬定。

2.承上題,對於版上戰略、用槍、技術分享等主題要如何去統整分類。

3.對於版上新手會員常會出現的問題,包括玩法或槍枝問題,這可能會造成過多的重複主題,要如何改善?

4.對於意圖發文純粹賺取積分的主題或回複,要如何去評斷其目的是否為賺取積分?

版主每日平分額度上限為1000分

作者: s860304    時間: 2013-4-16 07:30 AM

本帖最後由 s860304 於 2013-4-17 07:15 AM 編輯
a200311172556 發表於 2013-4-16 01:42 AM
1.就"鼓勵優秀發文並適當加分"為基礎,是否有規劃延伸精華區,如無規劃請擬定。

2.承上題,對於版上戰略、 ...

1.本人之鼓勵優秀發文並適當加分即為此文章類似精華文章(因為達精華標準),並使有此加分使會員願意發有意義之文章。而精華文章也加相同積分,但是只有精華文章才有設定精華。

2.戰略則依地圖類型(像是cs_、de_);用槍則依槍枝類型(像是衝鋒槍、狙擊槍);技術則是遊戲經驗類別(像是C4要裝在容易防守的地方,如de_dust2的B點等長時間遊戲的心得來說明並解決新手不知之處)

3.如出現重複詢問文章則依版規刪除發帖,非惡意不扣分(惡意指連續發問、複製發文)。

4.內容:一行文、萬用文、無意義內容,以區板規定為主。

作者: a200311172556    時間: 2013-4-18 02:01 AM

1.就"鼓勵優秀發文並適當加分"為基礎,請規劃出精華區的分類項目,與其內容。

假如今天2013/04/20 00:00您發布了新的版規,下面有幾個狀況請您思考後回覆。
1.某會員於2013/03/31發表的主題,但是與您新的版規不合,請問您會如何處理。
2.某會員於2013/04/20  01:07發表的主題,但是與您新的版規不合,請問您會如何處理。
3.假設有個會員在2013/05/04發表了主題,因為違反您發布的新規定而被刪除主題或扣分,於是他投訴說,某某會員的文章(2013/03/31發的)也違反規定,為什麼只處置我不處置該會員呢?您會如何回應呢?
作者: s860304    時間: 2013-4-18 08:22 PM

本帖最後由 s860304 於 2013-4-19 08:16 PM 編輯
a200311172556 發表於 2013-4-18 02:01 AM
1.就"鼓勵優秀發文並適當加分"為基礎,請規劃出精華區的分類項目,與其內容。

假如今天2013/04/20 00:00您 ...

精華區分類於12樓

不溯及既往原則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1.法律上有"不溯及既往原則"。所以只有舊版規有規定的才扣分。(而如果新的版規扣分較輕則依新的版規扣分,採從舊從輕原則)


2.我只要有改版規,新項目就會給2週勸導期,此段時間對新項目扣分則減半扣分。


3.回覆內容如下


關於***會員之投訴,本人之回復如下:您的發文是在本版規發佈後才發佈的,採用本版規之規定。但是您檢舉之文章發佈時間是於本版規發佈前,所以採用舊版規定(依不溯及既往原則)


請參閱不溯及既往原則: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作者: s860304    時間: 2013-4-19 07:02 AM

本帖最後由 s860304 於 2013-4-19 07:11 AM 編輯

精華┬地圖分析──┬人質救援

  ├槍支分析─┐├爆破

  │      │└其他

  │     ├─手榴彈

  │      ├─手槍

  │      ├─散彈槍

  │      ├─衝鋒搶

  │      ├─步槍

  │      ├─狙擊槍

  │      ├─機槍

  │      └─小刀

  │     ┌─模組相關教學

  └完善教學文┼─地圖相關教學

        └─Amxx相關教學


作者: a200311172556    時間: 2013-4-20 01:10 AM

s860304 發表於 2013-4-19 07:02 AM
精華┬地圖分析──┬人質救援  ├槍支分析─┐├爆破  │      │└其他  │     ├─手榴 ...

審核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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