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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遭勸車勿亂停 女駕駛倒車撞加油站站長掰「腳抽筋」][蘋果日報][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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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8-19 11:47 PM
標題:
[遭勸車勿亂停 女駕駛倒車撞加油站站長掰「腳抽筋」][蘋果日報][2016/08/19]
本帖最後由 PHIL0823 於 2016-8-19 11:50 PM 編輯
遭勸車勿亂停 女駕駛倒車撞加油站站長掰「腳抽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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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22:12
花蓮市重慶市場附近一家加油站前天上午發生一件離奇車禍,
1名謝姓婦人(年約60歲)駕駛自小客進入加油站旁空地停車,急著採買中元普渡拜拜供品,
因被加油站鍾姓女站長(30多歲)勸說「這是私人土地,不能停車!」
謝婦急忙倒車不料卻疑因誤踩油門將站在加油站洗車機旁的鍾女撞飛倒地,
還波及撞到另一輛車及黃姓女員工,謝女向警供稱是「腳抽筋!」才導致意外。
但無辜被撞的加油站女站長送醫命危還在加護病房觀察。
花蓮警分局中正派出副所長江鳳麟指出,這起意外事故是發生在17日上午8時許,
這家位於重慶市場旁邊的加油站,因停車空間有限,又屬私人土地,常有民眾亂停車,
這名鍾姓女站長當天發現謝女亂停車上前規勸,不料卻被謝女倒車撞及重傷送醫。
警方調查,謝女與鍾女2人並無恩怨,當天也沒有爭吵,
謝女供稱是因為她在倒車時突然「腳抽筋」才會誤踩油門,誤傷撞人。
警方說,謝女不只撞傷女站長車子
還倒車撞及一輛停在旁邊的汽車及另名加油站黃姓女員工導致黃女手脫臼。
《蘋果》今天重回事發現場受訪的目擊者說,這裡確實車位有限,
駕車的婦人急著到市場買菜車亂停,被女站長勸說後「一臉不屑」,怎知突然倒車撞人,
還企圖將車子開走落跑,
是因她前方有車被員工攔阻報警後才停車「下車時還可以行走,看不出來有腳抽筋!」
讓他們懷疑根本是故意撞人的。
警方則說,因鍾女尚在加護病房無法製作筆錄,將待鍾女清醒後釐清事故原因,
目前全案依過失傷害偵辦。(突發中心李光濱/花蓮報導)
====================================================
腳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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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再喇叭一點...
循例寧還不趕快出來
找這位腳麻的謝姓婦人拍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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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ysken
時間:
2016-8-20 12:53 AM
法官: 仍有教化的可能,需顧慮加害人的人權.
以台灣的世道,兇手比被害人過的好
作者:
❁百姫繚亂❁
時間:
2016-8-20 0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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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6-8-20 05:27 AM
不用太意外吧
沒有萬惡的灣灣
怎麼可能培養的出名揚國際的恐龍法官?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6-8-20 10:30 AM
俺真的覺得現在這個社會,這種莫名奇妙的人越來越多了,台灣的恐龍要負很大大責任!!!
作者:
yoyo0273
時間:
2016-8-20 10:57 AM
本帖最後由 yoyo0273 於 2016-8-20 10:58 AM 編輯
殺人放火強姦搶劫吸毒都有教化的可能性<有錢人>
殺人放火強姦搶劫吸毒都判加重刑則二分之一...<窮人>
作者:
abc78923
時間:
2016-8-20 11:36 AM
不管事過失還是故意的
都要負起法律責任
這樣才能帶被害人有所交代
作者:
belialoandyo
時間:
2016-8-20 12:56 PM
現在的人說實在的EQ都超低
真的很可悲 連看一下都會被砍死 這是甚麼治安
作者:
chenctw001
時間:
2016-8-20 02:15 PM
請立法讓會腳抽筋的人不要開車,太危險了,只是不知要如何檢測就是了,加油。
作者:
boostdragon
時間:
2016-8-20 03: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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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s123
時間:
2016-8-20 03: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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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6-8-20 09:50 PM
來人啊!剁了牠那雙腳
蓄意殺人就老實承認,錯的都是腳筋,腦子都沒錯
那就把沒路用的腳筋給挑斷吧
作者:
陳立軒君
時間:
2016-8-20 10:31 PM
有夠誇張,腳抽筋還能往前開,是瞬間撞完人立刻好嗎
作者:
kissvonne
時間:
2016-8-20 10:36 PM
情緒管控真的是國人極需教育的一門
作者:
無-敵
時間:
2016-8-20 11:53 PM
腳抽筋下車還能走只用過失傷害....
都想跑了是被擋下來的,故意殺人吧.....
不過對有錢人法官用過失傷害的機會有80%吧....
另外20%的可能是忘了送錢
作者:
iris0878
時間:
2016-8-21 12:26 AM
❁百姫繚亂❁ 發表於 2016-8-20 01:09 AM
什麼都只會牽扯到法官的根本沒救了
這起案件究竟是過失還是故意都沒查清楚
我很好奇
你開過車嗎?
倒車必須要打檔到倒退檔
才能腳抽筋的倒車撞人
不然以監視器慢慢往前之後倒車撞人
難道腳抽筋時還會兼自動打到倒退檔嗎?
為什麼現代人做錯事都那麼狠
然後用 不是我的錯 的方式找理由
就是因為太多犯罪者被法官同情
導致社會上犯錯的人不會思考懺悔
只會在犯錯時想
反正官司打到底就好了
如何去迎合法官的想法就能得到最佳解
如何在做錯的事上找理由
只要理由被法官認同
就算撞死人賠點錢就了事
甚至和解也不用當面道歉
拿個郵局現金袋或快遞簽收包裹
對方收了
就表示對方和解了
這能怪民眾對於法官裁判權的不信任嗎?
如果法官對司法的界線寬鬆到錢能了事
或者做錯的人都該被寬容的話
那沒救的是不信任法官裁判權的民眾
還是法官自己本身?
作者:
❁百姫繚亂❁
時間:
2016-8-21 12: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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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cking1110
時間:
2016-8-22 03: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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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kira2981
時間:
2016-8-22 04:51 AM
這種已經算是蓄意殺人事件了。。。 這種理由誰會相信? 這種人已經不算是人了。。。 那麼邪惡。 應該要罰的重一點,要不然不會學乖的
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16-8-22 06:10 AM
純就文字來看,這已經是殺人罪了吧?
作者:
eejack0033
時間:
2016-8-22 07:14 AM
很多事,不是靠嘴說
駕駛如無法舉證當時腳抽筋,就是惡意傷害!!
作者:
zx80298zx
時間:
2016-8-22 07:18 AM
腳抽筋不是不可能
但是本來停車突然腳抽筋是怎麼倒車撞人的?
難道是順便手抽筋打到倒車檔?
撞到人後抽筋又都好了?
還可以打成前進檔逃跑?
這麼瞎的理由
作者:
songgo
時間:
2016-8-22 10:53 AM
腳麻...那應該連踩油門都沒辦法...聽你在放OX...希望台灣法官不要也手麻...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2016-8-23 10:24 PM
下車都還能走了
還腳抽筋.........
真的有夠蝦的
作者:
gt777x
時間:
2016-8-23 11:02 PM
還真的是爛藉口,什麼腳抽筋,一切都是自圓其謊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6-8-23 11:27 PM
都60歲了心還這麼壞
去牢裡反省吧!
作者:
jackyizam
時間:
2016-8-24 01:41 AM
台灣的法官真的都該換一換了
每個法官都是神邏輯
到你法官是正常人 還是我們這些是正常人呢?
作者:
5576732
時間:
2016-8-24 02:54 AM
腳剁掉以後就不會抽筋了,先剁再說!
作者:
ultrasoul
時間:
2016-8-24 03:13 AM
明顯一看就是在掰 他怎不說 我剛好剛剛有喝了幾杯 反正酒駕又不會被判死刑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6-8-24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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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茶水店
時間:
2016-8-24 10:35 PM
還是要靠法官靠證據來認定他是否是蓄意的阿
只是我覺得意外的可能比較大 畢竟也是無冤無仇...
作者:
a90147mok
時間:
2016-8-25 12:07 AM
感覺如果是抽筋而意外造成事故,一下車一定是相當緊張驚慌,一臉鎮定根本是故意的吧
作者:
ohmygod53880
時間:
2016-8-25 09:48 AM
爆發了就說腳抽筋~殺人了就說自己有教化的可能
作者:
toko1279
時間:
2016-8-25 11:11 AM
腳抽筋~我看成 咬受精
作者:
sotkort
時間:
2016-8-25 11:24 AM
這個根本就裝死,
撞人很猛,
下車就俗辣一個,
一定要以蓄意殺人起訴。
作者:
朋黨如豬狗
時間:
2016-8-25 11:41 AM
❁百姫繚亂❁ 發表於 2016-8-20 01:09 AM
什麼都只會牽扯到法官的根本沒救了
這起案件究竟是過失還是故意都沒查清楚
你這輩子一定從來都沒有腳抽筋過,
真羨慕你!
也希望哪天你的家人被人"腳抽筋"撞到住院還能這麼為"腳抽筋"的人著想~~
作者:
monkeytzj
時間:
2016-8-25 03:35 PM
看來又是一個沒在注意的。
貪圖方便
被趕大意
被撞的真可憐呀!!!
作者:
owlyang
時間:
2016-8-25 07: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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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208152003
時間:
2016-8-25 07:28 PM
撇開是不是故意的,開車撞到人,又連帶追撞後方車子,已經造成傷害罪了,這如果再沒事,只能靠自己解決了....
作者:
金家小亞亞
時間:
2016-8-26 12:50 AM
覺得可怕
現在的人說不得,看不得,叭不得
一旦被說被看被叭 就要對方死
有事嗎~~~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8-26 04:24 AM
怎麼可能剛好無緣無故腳就抽筋了
顯然這名女駕駛根本就是為了洩憤故意要撞人的
作者:
maxkingyy
時間:
2016-8-26 10:39 AM
為什麼年紀越大的人越沒品
不是越老智慧越高嗎?
怎麼和屁孩一個模樣
作者:
abelyang27
時間:
2016-8-26 10:54 AM
我想腳抽筋是假的,踩錯是真的。發生事情就習慣先說“我不是故意的。” 就會沒事了一樣。
作者:
比西摩夫
時間:
2016-8-26 11:11 AM
這麼危險的人類症狀
我只想到一種方法可以完全根治症狀
鞭刑或死刑
古代五馬分屍也不錯
作者:
seed7848zero
時間:
2016-8-26 11:20 AM
標題、內文感覺上不斷在誤導人,看標題慰問為婦人是故意的,內文又寫急忙倒車不料卻疑因誤踩油門,底下又寫婦人被講一臉不屑????所以到底是故意還是不小心的啊?
作者:
葉俊喜
時間:
2016-8-26 11:24 AM
這種人真的很過分..其實我認為他應該是故意的
作者:
緋色光輝
時間:
2016-8-26 11:36 AM
台灣女人真的越來越爛了 難怪賣身的越來越多 呵呵
作者:
soulending
時間:
2016-8-26 11:40 AM
呵呵~腳抽筋無敵
給她開飛機都有可能會去撞台北101了
作者:
j150732000
時間:
2016-8-26 11:46 AM
垃圾話多
藉口更多
歹年冬厚蕭郎
作者:
gs123
時間:
2016-8-26 1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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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御貓族
時間:
2016-8-26 07:47 PM
腳抽筋? 那我手被鬼附身 不受控制 會打人也
3寶 就是 3寶 仗者 老不死 沒人敢動你
作者:
gj94ek19830803
時間:
2016-8-26 07:56 PM
抽筋應該不能走路了吧 現在是發生什麼事了
作者:
ax142536
時間:
2016-8-26 08:05 PM
只能說那個加油站站長太倒楣了,沒事就被撞到,希望有保險費和賠償金
作者:
k456123g
時間:
2016-8-26 08:08 PM
油門跟煞車分不清楚 真的好可怕
作者:
型藍
時間:
2016-8-26 08:27 PM
好吧 這應該是殺人未遂 罪名升級了
作者:
eps4612
時間:
2016-8-26 08:44 PM
只要犯後態度良好
應該沒甚麼事
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6-8-26 08:54 PM
這種惡女要嚴辦
可是台灣的法官想法和一般民眾不一樣
怎麼辦
作者:
funing777
時間:
2016-8-26 09:06 PM
無罪推定原則:
提告人需要列舉出證據證明該婦人蓄意撞人
不然皆為過失傷害(殺人)
民事調解 賠賠錢
女站長真的很衰!
作者:
xo6jp4wu0
時間:
2016-8-26 10:14 PM
腳抽筋跟踩錯油門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而且偏偏這麼巧在那個時間點
我是不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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