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良鑑(1904年-1994年3月13日),字方季,天津人,浙江海寧人。中華民國法學家,曾任中華民國司法行政部部長。 早年經歷: 查良鑑是查良釗之四弟,金庸(本名「查良鏞」)的堂兄。先生諱良鑑,字方季,浙江海寧人,生於民前七年六月十七日。海寧為浙東名城,扼錢塘江口,海山重鎮,地靈人傑。查氏江南望族,忠孝傳家,名賢輩出。尊翁 厚基公遊宦北方,遂留寓天津,母 顏氏系出名門,賢德慈惠。 大陸時期: 查良鑑幼而岐嶷,聰穎好學。就學於南開中學及南開大學政治系。畢業後以對於法學發生濃厚興趣,並念及領事裁判權之廢除有賴司法之改革,乃再入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後負笈美國,獲密西根大學法學博士及法理學博士學位,學成後即束裝返國,先後受聘為國立安徽大學及中央大學教授。司法當局以查良鑑法學精湛,才識卓越,特延攬為上海特區地方法院編纂、後補推事,旋陞任第一特區推事兼書記官長。1937年,盧溝橋事件發生,第二次中日戰爭爆發,上海為日軍攻陷,租界淪為孤島,特區法院因為國際條約關係仍能繼續存在。惟偽組織時加迫害威脅,先生不顧艱危,與上海特區法院同仁堅守崗位。雖同仁中迭被暗殺或綁架,先生亦不為所屈。珍珠港事變發生之後,租界淪陷,日本佔領軍登報懸賞訪尋,查良鑑志節堅貞,忠於黨國,乃間關入蜀,備嘗艱苦,屢瀕於危,深獲司法行政部部長謝冠生先生嘉許,不久派任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檢察官,旋調陞司法行政部參事。民國三十二年英美等國廢除不平等條約後,國民政府決心推行法治,並從建立優良司法制度作起,特指定陪都重慶地方法院為實驗法院,以期研究改進有關訴訟程序等制度,乃派先生為院長。勝利復員,以上海地當衝要,華洋雜處,而司法良窳,為國際觀瞻所繫,遂遴派 先生為上海地方法院院長,以孚東南物望。先生在任三年有餘,致力司法信譽之建立,遂使之成為全國模範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