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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家認同 台灣安全的環境而殺人犯也是安全的說法嗎? [打印本頁]

作者: hypopus    時間: 2020-11-2 03:30 PM     標題: 大家認同 台灣安全的環境而殺人犯也是安全的說法嗎?

某馬來西亞的藝人在今日說到,台灣標榜安全的環境,但殺人的殺人犯也間接是安全的,所以導致這類型的案件層出不窮,大家認同這說法嗎?

作者: ewing333    時間: 2020-11-2 04:01 PM

基本上他說的沒錯,台灣有太多的恐龍法官做了很多的恐龍判決,也有很多判死的不執行,這也直接造成了很多犯罪的發生,因為殺人者不會判死。
作者: asv886    時間: 2020-11-2 04:12 PM

個人的感觀是
台灣法律給人民的自衛權力太弱了
自衛反擊時還有自衛過當的疑慮
請問一下
有哪個法官可以出來說明一下
誰可以在遭犯時候,還可以正常判斷怎麼可以保護自己還不至危害犯人性命
為什麼不說犯人在犯案時,若遇被害人反抗時違反被害人意願強加犯行
所以加倍刑責。
我也想問一下這些法官和廢死的人
如果在被人危害的時候,
在你身旁兩步之處有一隻三尺利刃和在惡人身後幾步遠有一隻木棍
請問你是撲身撿利刃在有可能傷害惡人甚至至死的情況下反擊
還是考慮說寧可冒自己被惡人被傷害危險去拿惡人身後木棍來對杭
作者: chobitsna    時間: 2020-11-2 04:21 PM

台灣最安全的就是罪犯
所以才會是犯罪天堂啊
任何案件發生最先受保護的就是罪犯
就連某些政治人物也是罪犯出身的呀,呵呵
作者: wbp2200    時間: 2020-11-2 04:44 PM

台灣的司法養成,比較沒有考量到社會經驗這一塊
造成法匠行為,依法論法是沒錯
但若是不會活用法條
就會容易造成犯罪的人鑽漏洞
作者: howardod    時間: 2020-11-2 04:57 PM

一職都是這樣
台灣只有對奉公守法   恭謙有禮的老百姓不友善
作者: ashun7    時間: 2020-11-2 04:57 PM

不是很認同
但說的是事實
死刑通常只是為了政治目的所以不常發生


作者: manny51    時間: 2020-11-2 05:07 PM

看到這種新聞也很生氣 為什麼這些人都不用為別人的生命負責
作者: king515151    時間: 2020-11-2 05:08 PM

因為台灣死刑是假的,所以當然安全
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20-11-2 05:46 PM

殺人犯超安全的好嗎
吸毒、有精障,根本不用怕
反正假釋一下子就能出來了
出來後繼續強姦殺人的骯髒東西大有人在
台灣根本沒死刑
刑法雖沒廢死但實際紹早就已經廢死了
作者: apple74311    時間: 2020-11-2 06:40 PM

那是正確的壓~如果真的友前的話更好辦事情
作者: singoqde    時間: 2020-11-2 06:57 PM

正確的阿
現在殺人
哪會判死
根本犯罪天堂

作者: amtr    時間: 2020-11-2 07:01 PM

台灣有死刑 殺人者依舊不斷
廢死不就是在鼓勵殺人 不會判死刑 就算判了也不會執行
同時也是告知外國人來台灣犯死刑也不會怎樣 讓台灣成為犯罪天堂
作者: cvsf03175    時間: 2020-11-2 07:09 PM

這是真的
台灣因為太重視所謂的 人權
導致於你罪證確鑿的一個人 也是要拖很久很久 才會宣判結果(是的 緊緊宣判結果 而不是執行)
今天如果罪證不足 或是有爭議 延緩 要找證據 這我沒話說
罪證確鑿 物證 人證都俱在 坦白說我是真的不曉得要等甚麼
還要派一個律師給對方 因為這樣才公平公正
都不曉得這律師的內心多煎熬
作者: dd20130308    時間: 2020-11-2 07:14 PM

台灣殺人輕判是政治正確, 現在這個社會, 法官不太敢違背執政黨的政治正確, 很多人都說恐龍法官? 實際上法官也是"吃頭路", 也領薪水, 除了個別真的恐龍外, 大部分都是看上面的眼色做事, 不然評鑑就會很慘, 收入就會降低.
台灣現在的司法和新聞, 並不是獨立的狀態, 有時候也不要苛責法官, 在執政者可以評鑑法官時, 可以控制法官的收入和去留時, 請問假設你是法官, 你會"為他人犧牲嗎?" 當然可能有正義感爆蓬的, 但是那畢竟是少數
作者: andy8088    時間: 2020-11-2 08:50 PM

法律真的要修改了!那都是民國幾年創的法!時代早已經不同了!還拿骨董級的法條?
作者: lilacoste    時間: 2020-11-2 09:38 PM

台灣的環境
其實不是很安全
而殺人犯
因為沒人敢判
所以也都是安全的無死刑
作者: wind1022    時間: 2020-11-2 09:46 PM

黃兄講的真酸,不過卻是事實,比照過去種種案例,我看殺人犯又要安全了
作者: gva326    時間: 2020-11-2 09:51 PM

那位某藝人講得很中肯 只是大多數的正義魔人聽了覺得刺耳
人權的重視很重要 但前提是 那要是人
不懂的管理自己 完全違背社會規範約束 那還是人?
也不適用人權了
作者: papago0824    時間: 2020-11-2 09:59 PM

以暴制暴雖然好像是有效,但未必是健康的
作者: wl514016    時間: 2020-11-2 10:00 PM

算是有對有錯吧,台灣的確對於犯罪的定罪很輕
作者: 8712612    時間: 2020-11-2 10:07 PM

台灣殺人要判死刑的機率太低了
所以法律永遠都是在保護加害人
作者: yaya810802    時間: 2020-11-2 10:14 PM

恐龍法官跟傻眼的判決真的非常讓人失望
作者: a59021343    時間: 2020-11-2 10:18 PM

大馬藝人那個應該是在諷刺台灣的法律拉~
他也沒有那個意思~不過台灣的法官有些案件判出來的結果蠻令人傻眼的
這也是沒辦法的~
作者: mmxmmxmmx    時間: 2020-11-2 10:23 PM

台灣安全殺人犯也相對安全這個說法真的挺恰當的,好像聽到不少次殺人犯說在台灣殺人也不

會被判死刑這類的話,很多都蹲幾年獄中表現良好就可以假釋出獄了,我還真希望這次的殺人犯

可以引渡到馬來西亞去判死刑,台灣真的是太糟了
作者: monhuscal    時間: 2020-11-2 10:28 PM

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哈哈哈!
作者: super541003    時間: 2020-11-2 10:28 PM

只能說台灣自從某人執政後,變成了犯罪天堂,若有能有能力離開這鬼地方,就離開會比較好
作者: 詠晴好漂釀    時間: 2020-11-2 10:30 PM

太注重人權
有些畜生根本不適用就該剝奪他們的權力
作者: th314a    時間: 2020-11-2 10:52 PM

在台灣殺人犯有恐龍法官保護過得很安全啊
不是輕判就是無罪
這樣還不夠安全嗎
作者: andy01022    時間: 2020-11-2 11:09 PM

因為認為有教化的可能...
所以廢除死刑成為趨勢...
更激發犯重罪的動機...
作者: kafkaV    時間: 2020-11-2 11:20 PM

我覺得台灣有標榜安全嗎?
這個命題本身很有問題
所謂的絕對安全
零犯罪是不存在的
安全是一種相對的概念
所以許多外國人的稱讚是相對來說
台灣讓人感到治安較好
但治安較好並不表示零犯罪
所以才有法律約束
今天犯罪的問題是全球性的
沒有一種完美的制度可以完全遏止
所謂的意外
就是意料之外
沒人能預防
不只台灣
世界還有更多罪惡孳生著
每天都有憾事悲劇發生著
只是今天這件事發生在台灣
被關注到
沒人想要
但這就是個不完美的世界
重要的是
事後的處理
制度的改進
司法的革新
作者: liujoung    時間: 2020-11-2 11:20 PM

臺灣真的很鳥.
別人發生事情是法理情;自己發生事情是情理法,得過且過,那要法律何用.
作者: gy088978    時間: 2020-11-2 11:26 PM

只覺得說 台灣的那些一職想要廢除死刑的人 腦袋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導致現在 殺人  殺完人  都說 自己有精神病 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等清醒後才知道殺人犯錯
我承認我殺人 我有悔意 請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法官: 好 此被告人 有悔意 免死刑
哀 無言
作者: 1234260    時間: 2020-11-2 11:32 PM

我只能說,加害者有人權,難道被害者沒有嗎?加害者本身就否定被害者人權了,還談加害者有人權?我也醉了……
作者: 雨濃    時間: 2020-11-2 11:37 PM

台灣的活人才有人權 因為他有投票權 死人沒投票權所以沒人權...
所以死人比重傷害還輕...
作者: talesbb36    時間: 2020-11-2 11:39 PM

認同阿
殺了人最多只有無期徒刑

作者: allenshie    時間: 2020-11-2 11:40 PM

恐龍法官一大堆 可教化就免死 哀....
作者: magno2    時間: 2020-11-2 11:45 PM

需要討論嗎?
這裡只要自己開心
什麼都會鬧都會扯
就是沒守法!
作者: winsonwen    時間: 2020-11-2 11:54 PM

當然阿~犯人都不會死~當然也安全。。。
作者: playn99    時間: 2020-11-2 11:57 PM

蠻認同的
殺人犯證據確鑿的ˊ話根本應該直接鞭刑然後槍決才對

作者: leo40254    時間: 2020-11-3 12:12 AM

蠻認同的
如果你讀過監獄行刑法還有相關法條的話
就能知道台灣對待犯人真的很好

加上現在多數法官根本不想判死
所以根本沒人會怕
就算法官願意判死
法務部也不願簽屬執行
所以根本沒人會怕
所以說是整個政府都需要改革了

作者: chin.1988    時間: 2020-11-3 12:23 AM

非常認同啊,殺了人只要說有精神病就逃死,還有廢死聯盟撐腰,進到監獄還有24小時保全,吃飯還不用錢。
作者: q0970487090    時間: 2020-11-3 12:25 AM

有時候還是會覺得法官很兩難   判死也不對不判死也不對  才判那種不上不下的刑期
但是回頭想一下
如果連法官都沒有勇氣宣判罪大惡極的人死刑
那還要法官幹嘛?你當初要當法官的初衷是甚麼?
作者: memelan    時間: 2020-11-3 12:29 AM

他也只是想批評酸一下,不過他是馬來西亞人旁邊是新加坡,他們的刑法是有身體刑的那種,而臺灣比較人道但對那些重大惡性的是用奇怪的解釋放過,臺灣本來就是可笑低能的地方,臺灣只能跟對岸比政治比法律還差別人一截,除非就廢死刑不然不要不想判死刑就用無恥可笑的說法讓司法留下汙點
作者: nataku5566    時間: 2020-11-3 01:22 AM

我認為台灣治安跟國外比起來有比較安全
但不代表不會有犯罪...
聽到因為安全不修路燈,整個大傻眼
作者: 654321012    時間: 2020-11-3 01:31 AM

其實你說的頻傳有對其他國家去做比對嗎
還是只是覺得頻傳就是頻傳
沒比對資料就不成立
作者: 菜胖    時間: 2020-11-3 01:33 AM

同意~基本上很多的刑罰對於罪犯都太輕了
作者: 328588449    時間: 2020-11-3 01:47 AM

不止台灣現在很多地方都這樣
作者: wrs56127a    時間: 2020-11-3 01:57 AM

基本上他說的沒錯,就像成龍電影A計畫續集裡面那的署長說的一樣 法律是對付安分守己的老百姓的 對這些渾蛋是沒有用的
作者: gemi0310    時間: 2020-11-3 02:09 AM

這個問題很有深意
但是基本條件根本達不到
主要是地方不夠大.......
很多國家軍-政...司法是分開的....
猶記得軍中XXX案導致軍方司法潰堤轉嫁給一般司法機關
但.....轉嫁後.....案....與人......轉嫁.....
但是關押的地方卻是無法轉嫁..............
人多了......理由多了......
但關押的地方有多?????
其結果想想就知道

作者: lin71_2000    時間: 2020-11-3 08:05 AM

這是實話阿 台灣對這種人渣保護得很徹底的 對受害者根本沒有正義可言
作者: chichi306s    時間: 2020-11-3 08:18 AM

情緒上的字眼,可以諒解,就數字上來說可說是個案,可是究底來說,這個社為結構讓少數人生病了,可是生病的原因,治療的方法,太少關注。
作者: 直也ㄍ    時間: 2020-11-3 08:28 AM

台灣真的太安全了      國外誰敢走在沒路燈或人煙稀少的巷子
但也同意對那些犯罪者來說  台灣的法律真的ooxx
作者: stoner_zheng    時間: 2020-11-3 08:39 AM

不管哪個國家都要有基本的自保觀念,
台灣還是相對安全的國家,
不過對殺人犯來說是真的很安全。
作者: seeherbt    時間: 2020-11-3 08:43 AM

在尊重人權的議題下,
對於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復性手段,當然是不允許的,
也被現在的社會氛圍所不能接受!
但,說難聽一點,也因為台灣重視人權的法治,
讓大多數人都獲得一定的保障和自由!
很多議題都是雙面刃,在享受之餘,也得付出相對的代價!
法律也需要與時俱進,但修改法律容易違背到當初立法的原意,而在修法上有相當的困難度!
只能請法律專業的人士和立法委員們多用心了!
作者: a455035    時間: 2020-11-3 08:47 AM

台灣是犯罪天堂阿~~~
殺人,殺父母,殺小孩這種逆天不到的行為都不會被判死刑
害人家一輩子心血都沒有的詐欺犯也是輕判
所以民眾都知道台灣的司法問題,只有那些狗官跟法官認為台灣很安全~~跟屁一樣
支持動用私刑直接解決~~法律真的爛掉了~~只會懲罰小老百姓~~只會抓機車沒有待轉違規
其他都不會了
作者: lllllionlllll    時間: 2020-11-3 09:34 AM

Name__e說的是真的
看到很多其他平台的網友在討論時也表達氣憤但是沒辦法反駁
我覺得這就是台灣現況
政府為了追求與國際接軌與面對特赦人權等組織壓力
必須配合兩公約
如果你有空去翻翻刑法
幾乎所有重大罪責沒有一項是能判超過十年的
這也是為什麼民眾總是高喊恐龍法官
實際上法律就是這樣
導致很多時候法官想判也沒辦法判
又因為某些程序與制度必須把"心理"確定有罪的犯人放出來
而刑期過低除了人權考量
另外一個應該是監獄的社會成本考量
如果稍微對這議題有點興趣
應該知道台灣監獄目前都是超收的情況
監獄已經沒辦法再收容這麼多不停出現的犯人
而政府也沒錢蓋新監獄或投入更多經費養這些人
這就變成嚴重的惡性循環
即便你把刑度加重
政府與矯正單位也沒法負荷
到時還是會輕判
這時候大家會說
那不是更需要死刑來減少犯人嗎?
問題是監獄中這麼大量的人犯
達死刑標準的人犯其實"就那麼幾個"
就算多殺幾個對整體大環境還是起不了改善作用
這時又會有人說
那把法律多增加死刑不就好了
酒駕、性侵、家暴小孩通通死刑啦
這句話看似很簡單也很可行
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
只是一條交通法稍微調高罰金或增加道路規範項目
網路群眾的反應幾乎一面倒都是開罵
有的甚至會噴到與立法不相干的執法單位(警察)上
說政府搶錢啦、管一些不該管的
這讓政府修法難度與意願大大降低
畢竟無論哪個黨最重要的還是顧及"民意"(選票)
事實上就是民眾期待嚴刑峻法改善社會風氣
但真實面臨影響到自身的情況又開始表示反抗
很多人說:啊殺人搶劫放火強盜跟我又沒關係~修就修沒在怕啦~
可說這句話的人是否將誣告、涉刑度、犯罪原由這類考量進去了
法律是死的,白紙黑字
一但訂立就要執行
我假設幾個我真實聽過的案例來供大家參考
例1:A犯參與同夥聚眾糾紛,鬥毆傷人,最終被害人於案後不久傷重死亡,A犯參與行動,但並未參與毆打被害人,A犯自述負責"把風",同列為致死
例2:A犯為學校導師,與任教學生A女在校發生口角,A女偕父母提告A犯性騷擾,雙方證據不足由A女口述經過,因雙方確實有私下交談,但教室周圍無目擊,A犯無法舉證清白
例3:A犯犯下蓄意殺人,但起因為其父(被害人)長期家暴所致,A犯為保護受暴家人舉刀防衛,雖未必故意但仍須負擔殺人罪責
這些舉例雖然很極端
但當法律修改刑度後
卻會對判決起到重大影響
只要涉案就不可能是無辜之人
如果今天你是例一中的A犯
你是受同夥脅迫去的
但在加重刑法之下你仍要承擔巨大刑期
如果你是例3的A犯
因為法律改成"殺人者死刑"基本上無論緣故你就得判死
至於例2應該不用說了
這案例在感情糾紛中很常見
有時候犯人因為某些對話記錄被曲解或誤導
直接就被認定有罪
這時如果也改成重法
那例2中犯A難道就不無辜嗎?
希望上面這些案例能讓大家思考
修法與死刑的問題真的真的非常複雜
這邊也是故意舉些極端案例方便清晰思路
實際上法律與法庭現況要比這些還複雜許多
法官、檢方、辯護人
這些都是左右判決的要素
在這些人背後,還有更多不為人知也不可言的深水在
很多時候理解一項問題越多
就知道那個問題的難點與不可行
講這麼多廢話其實總歸也就一句:現實無奈
大家都希望罪惡之人能受到制裁
但現實就是
法官也只是單純的"工作者"
法律條文怎麼走、證據多少,法官就怎麼判
不然如果法官都"自由心證",到最後辯護方一個回馬槍"不符合公平審判原則"
最後受累的還不是法官自己
當然這裡面也藏有很多深水
這邊不多提了
原則上那些熱血的法庭劇、判案劇看看就好
要知道全世界讓人不服的判決數之不盡
人權國度歐洲、法治指標美國、無差別有罪日本
這些大家稱羨不已的國家其實都有垃圾判責與讓人傻眼的執法
只是能傳到我們這邊讓我們看到的多數是"好的"
這才讓我們羨慕
實際上人性、權力制度到哪都是不會變的
台灣會有的深水、髒水
其他先進國家一樣會有而且未必較少
作者: ricky0968    時間: 2020-11-3 09:49 AM

台灣環境以前是安全,現在殺人不會死,已經慢慢導向不安全了
作者: 地滅    時間: 2020-11-3 11:02 AM

說真的我也蠻認同的阿,台灣真的是算安全的國家,但是還是會有那種犯罪分子在,
當然那些犯人我覺得就是太過人權了,保護得太完善,導致不會有死刑,所以就比較不會怕犯案。
作者: s00114    時間: 2020-11-3 06:58 PM

在安全也是有人會犯罪
就跟有用安全帶出車禍要嗎受傷嚴重就死亡
作者: af6808    時間: 2020-11-3 07:23 PM

認同阿
台灣就是這樣保護犯罪
民主要有一定程度的限制
這些人就不應該享有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20-11-3 07:27 PM

台灣安全的環境是大家共同維護的結果,台灣對犯罪者的保護是司法的失敗,執政者的失敗
作者: esonic    時間: 2020-11-3 08:02 PM

在這件案件之前,發生過多少更加兇殘的案子?結果又如何了呢?
然後這件案子發生後,小弟又想到之前陳同佳殺害的一屍兩命,結果兇手又如何了呢?
作者: asdak47123    時間: 2020-11-3 09:52 PM

我覺得這算兩個議題,台灣的安全是建立在文化不複雜的情況下,
而法律上的安全是因為文化保守加上判錯刑事件,導致法律上保障壞人。

況且多半的壞人也並非受法律保護,
反到是那些有權有勢背後一堆金主的人受到保護,
開庭請律師,把黑的說成白的,最後無罪,
反觀那些請不起律師的,只能進去蹲來省這筆律師費。

安全的定義時在太廣,殺人犯安不安全、
判刑安不安全、被關進去之後安不安全,
這些都跟安全有關,只是狹義上的安全,
在台灣是肯定的,比起其他先進國家來說,
台灣真的比較安全。
作者: doohzza3220    時間: 2020-11-3 10:24 PM

台灣治安整體而言
比起很多國家來說應該算是安全的
但在安全的地方總還是會有一些老鼠屎
不能因為這樣就說台灣不安全吧
作者: mirraii    時間: 2020-11-4 12:40 AM

我不懂他這話的意思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每個人都是用一樣的法在判斷阿
作者: spring01882    時間: 2020-11-4 01:25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22577896    時間: 2020-11-4 08:53 AM

在台灣只有加害人有安全,被害人是不安全的。
作者: anubis284    時間: 2020-11-4 01:39 PM

相較於一些地區台灣還算安全,殺人犯會安全則是因為法律界的風氣問題
作者: jackyboy0619    時間: 2020-11-4 03:48 PM

恐龍法官造成這現象,司法改革又是做樣子
作者: kuen85    時間: 2020-11-4 04:55 PM

相當認同!!!!
台灣判死刑的機率感覺真的好少
難怪那些人都不怕
作者: Kennellee    時間: 2020-11-4 05:34 PM

我只認同殺人犯很安全  環境並不安全
作者: kzh314    時間: 2020-11-6 09:21 PM

在政治正確面前 一切都得俯首稱臣
因為那代表著文明象徵 ! 如果反對就是野蠻
作者: 青山悠悠    時間: 2020-11-6 09:23 PM

很認同阿  馬的一堆強姦殺人犯  還要全民的納稅錢養  政客只會講人權  不能判死
作者: nitrogen07    時間: 2020-11-6 09:47 PM

基本上是正確的
感覺台灣的恐龍法官根本不把被害者和其家屬當一回事
只堅持保護加害人者的人權
和只要有一丁點的可教化可能就會輕判

作者: qwe48192    時間: 2020-11-6 10:09 PM

第一個想法是,台灣人都不會設防,加上警察反應不夠迅速,以及沒有像外國人持槍,隨意亂來都很難有對峙情形發生
看到下面的留言好像說是法律問題......
作者: ga2006117854    時間: 2020-11-6 10:44 PM

真的該修法
法官只會看法條
結果精神病那條根本有問題
作者: agent0610    時間: 2020-11-6 11:05 PM

台灣對殺人犯的人權太過了,亂世用重典,就是要用重刑才制止犯罪的念頭
你以為你能感化殺人犯,那是因為被殺死的不是你的親友
作者: t5530966    時間: 2020-11-6 11:32 PM

台灣的法律...保護好人(x)
                 保護殺人犯(o)
這就是現實....
作者: knight1310    時間: 2020-11-6 11:34 PM

當然不認同啊 是大家把人全二字無限上綱給用歪了 可物啊
作者: 大善人    時間: 2020-11-16 10:12 PM

台灣的那些一直想要廢除死刑的人

腦袋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作者: kusoorzkuso    時間: 2020-11-20 02:59 PM

什麼意思....環境安全連殺人犯也安全....是指犯罪刑度不成比例嗎....雖然不想承認...不過也差不多啦
作者: naposin123    時間: 2021-9-16 01:24 PM

法官說人人都有教化的可能所以不能死刑?
作者: Coldbreeze11    時間: 2021-9-16 01:35 PM

也是, 因為台灣的法界人士都是讀死書出來的, 不會變通, 老實說, 要這樣判乾脆弄個app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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