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011 發表於 2015-9-13 03:40 PM 其實這一件事有關民生, 應該兩方警方合作無間的,應該不用理會,有沒有兩岸是否統一,
herryui00015 發表於 2015-9-16 10:33 AM = = 程序不符~ 哪有直接指揮的~ 不過事關被拘留台灣人的權益~ 轉交有關單位~ 請大陸公安透過正常管道是正確 ...
匪兵乙 發表於 2015-9-13 04:47 PM 玻璃心碎了一地 只不過是一個通知罷了,談不上什麼指揮 有種就撕了不送
jacky0603g 發表於 2015-9-18 08:59 AM 基於人權該通知家屬…怎是警方對警方一副上對下的口吻?擺明了吃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