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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手十年後,不小心再遇見對方時,你怎麼辦? [打印本頁]

作者: Cecilia5420    時間: 2014-12-1 05:21 PM     標題: 分手十年後,不小心再遇見對方時,你怎麼辦?

本帖最後由 Cecilia5420 於 2014-12-1 05:41 PM 編輯

如果你因為不用上班,剛好穿得不太體面(在家裡穿的樣子),也沒打扮,

但卻又碰巧遇到十年不見的他(因為他對不起你才分手的),見他一身時髦的樣子,

那你會怎麼做呢?這時他還沒發現你。
作者: aba0179    時間: 2014-12-1 05:28 PM

對不起  我不認識喔  認錯人了
作者: andywarho    時間: 2014-12-1 05: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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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gus    時間: 2014-12-1 05: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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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ustin501    時間: 2014-12-1 05: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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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teric    時間: 2014-12-1 05:46 PM

如果是這樣就不要相認吧, 何必讓自己處於不好的情緒呢(在相認之後)?
作者: mp6m4z22    時間: 2014-12-1 05: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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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en85    時間: 2014-12-1 05:49 PM

還沒發現 那就當沒看到直接走人吧
不然見面也不知道要說啥 怪尷尬的
作者: eyny2011x    時間: 2014-12-1 05:49 PM

能怎麼辦,要驅吉避兇,接近對你有利的,遠離對你不友善的,如果你的朋友光是想到心情就不好,那要不要再打招呼還有結果如何大概也猜得到了.
作者: howww005    時間: 2014-12-1 05: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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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0010297177    時間: 2014-12-1 05:53 PM

我是男的.我曾經負了個女孩.沒做好男朋友的本份..現在就算遇見她.我只是尷尬的對她笑一笑
作者: 124435972    時間: 2014-12-1 06:19 PM

標題用不小心 看起來就覺得那裹怪怪的
看來施主還是忘不了 那段情 問世間 情是何物...
王世堅人說他廢物XD
作者: seed820201    時間: 2014-12-1 06:20 PM

本帖最後由 seed820201 於 2014-12-1 06:24 PM 編輯

我會快閃
不希望相認
如果她還不知道自己有錯
見面有可能是看雖你...
如果她用不理性的眼神看你,更是不好
如果躲不開! 最好別主動打招呼
敵不動,我不動,看情況行事
我會掉頭避開


作者: brian209    時間: 2014-12-1 06:20 PM

過了十年心態都會變吧
就當是遇見個老朋友閒聊一下就好
作者: siren013    時間: 2014-12-1 06:28 PM

看當時分的好不好 還有你自己釋懷了嗎

要我是會大方的打個招呼
作者: 929453235    時間: 2014-12-1 06:45 PM

十年了 她應該認不出來你了 就當大家都不認識就好了 省的給2人的生活造成麻煩
作者: loveflying    時間: 2014-12-1 06:54 PM

就平常心看待就好 畢竟妳們已經結束了
作者: gumpjuly    時間: 2014-12-1 06:59 PM

基本上我應該還是會先迴避,避免尷尬.....
作者: misx    時間: 2014-12-1 07:30 PM

就假裝不認識就好了吧
作者: 8421065    時間: 2014-12-1 07:37 PM

頂多打個招呼而已....除非很在乎他,不然可能會直接忘了.
作者: shaiu123    時間: 2014-12-1 07:39 PM

當沒看到直接走人吧!!!!!!!!!!!!!!!
作者: higheagle    時間: 2014-12-1 07:40 PM

是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隨便帶過八
作者: hqx8520    時間: 2014-12-1 07:40 PM

裝作不認識吧
不然會更尷尬的

作者: hp07    時間: 2014-12-1 07:45 PM

若彼此都有發現對方 我會禮貌性的打個招呼
作者: jasonccchang    時間: 2014-12-1 07: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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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dwh1    時間: 2014-12-1 07:57 PM

看分手分得如何囉!!
如果還OK打個招呼還好
作者: darkjk    時間: 2014-12-1 08: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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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robber    時間: 2014-12-1 08:02 PM

看他以前有沒有對不起我  對不起我
假做 作不認識
不會打招呼

作者: andy0918091009    時間: 2014-12-1 08:02 PM

遇見就遇見呀.....
只是通常分手以後,我一定要過的比對方更滋潤....要讓對方後悔離開我~~~

作者: gh432    時間: 2014-12-1 08:03 PM

      打招呼
         友善打招呼
              閒聊一下
作者: daniel0821    時間: 2014-12-1 08: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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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ingorilla    時間: 2014-12-1 08:05 PM

照常打招呼 留個電話也不錯
以後搞不好會做到業務
作者: synergy203    時間: 2014-12-1 08: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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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siny    時間: 2014-12-1 08: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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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hehooo    時間: 2014-12-1 08: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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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echenlei    時間: 2014-12-1 08: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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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nson1991    時間: 2014-12-1 08:25 PM

有緣見面 自然要聊一下啊
作者: jason0978807730    時間: 2014-12-1 08:28 PM

不甩他
繼續買東西

作者: king5363    時間: 2014-12-1 08:35 PM

應該會有很多話要說吧 畢竟也已經釋懷了
作者: reapers5305    時間: 2014-12-1 08:40 PM

如果是我我會看當時分手的狀況...如果當時是很和平的分手...
那我會像見到朋友一樣打個招呼寒暄一下..但是如果當時是很難看的分手
那我會當作沒看到他...就算他叫住我我也不會理他....
作者: jackalweng    時間: 2014-12-1 08:43 PM

沒什麼巴,
穿的好不代表過的好,
眼神有交會才會打個招乎,除非我還喜歡他.
作者: 峰獄    時間: 2014-12-1 08:45 PM

那就走掉當他是熟悉的陌生人也不用特地去跟打招呼
又不是和平分手然後繼續做朋友喔
作者: x86867878    時間: 2014-12-1 08: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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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yxwvutabcde    時間: 2014-12-1 08:48 PM

可以打遭忽   了一了   !!!
作者: Jason000    時間: 2014-12-1 08: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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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nmcd2468    時間: 2014-12-1 08:56 PM

我應該是不會主動去打招呼八!
除非還是好朋友~
作者: 金嘆    時間: 2014-12-1 09: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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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ghhunter    時間: 2014-12-1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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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tb057977    時間: 2014-12-1 09:19 PM

因人而異吧
如果是和平分手 還是會打個招呼
作者: e87396    時間: 2014-12-1 09:20 PM

如果那時很糟,那十年後會詐作看不見。
作者: goloveaaron    時間: 2014-12-1 09:21 PM

當然是聊一下阿~除非是仇人
作者: nsisns    時間: 2014-12-1 09:21 PM

裝作沒有看到   看她的反應囉
畢竟   這樣真的很尷尬阿!!

作者: c0986925105    時間: 2014-12-1 09: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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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en701    時間: 2014-12-1 09:21 PM

當作沒看到吧
何必搞的兩人都不自在
大家好過就好
作者: 溫柔第三者    時間: 2014-12-1 09: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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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dy.vincent    時間: 2014-12-1 09:24 PM

還好就假裝不認識就好了
必應隔那麼久的時間
作者: a4405apple    時間: 2014-12-1 09:29 PM

要看是誰

畢竟分手原因不一定一樣
作者: danielyenfu    時間: 2014-12-1 09:30 PM

看那十年前是怎麼樣分手的囉
作者: gn01247335    時間: 2014-12-1 09:31 PM

當沒看到吧
不然要說什麼呢?
作者: aa10339    時間: 2014-12-1 09:32 PM

有禮貌性地打個招呼
作者: linchunlang    時間: 2014-12-1 09:33 PM

超尷尬的

但還是會寒暄一下

畢竟以前有在一起..
作者: 莫名伤    時間: 2014-12-1 09: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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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10167010    時間: 2014-12-1 09: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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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9303066    時間: 2014-12-1 09:37 PM

已經是認識的人 打招呼都沒有意思
作者: mulicia    時間: 2014-12-1 09:39 PM

見面就是見面呀,畢竟已經經過10年了,大家心智應該都成長不少了吧,所以就當作是朋友吧
作者: art2266a    時間: 2014-12-1 09:39 PM

熱情的打個招呼啦~
都過十年了
很多事都煙消雲散了
作者: j42367890123    時間: 2014-12-1 09: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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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顏晴    時間: 2014-12-1 09:48 PM

先問問自己你還在不在意他
作者: close007    時間: 2014-12-1 09: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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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pa321    時間: 2014-12-1 09:51 PM

看是怎樣分手的囉
如果是不歡而散可以當作沒看見
和平分手的話打個招呼即可
作者: aqu77    時間: 2014-12-1 09:52 PM

如果他已不在你心裡的話,你會管他想什麼嗎?
作者: superpark    時間: 2014-12-1 09:52 PM

如果是我~ 就打招呼囉~

當不成戀人~ 就當朋友囉~
作者: frank74611    時間: 2014-12-1 09:53 PM

女的就約吃飯 孩後喝點小酒
就直接約MOTEL %%%了
她來找妳不就是回味溫存
作者: iris0211    時間: 2014-12-1 09:56 PM

如果她還記得我的話,會互相哈拉關心一下。
如果不記得,就插身而過。
作者: 武戲    時間: 2014-12-1 09:56 PM

裝作不認是繼續做自己的事情@@


作者: appliancer    時間: 2014-12-1 09:57 PM

我個人是不太喜歡主動問候,沒什麼動機。
作者: mirandaw    時間: 2014-12-1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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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sm1037    時間: 2014-12-1 09:59 PM

主動打招呼啊.都十年了.有什麼恩怨情仇還放不下?過去就讓它過去吧
作者: applee17    時間: 2014-12-1 10:00 PM

不會怎樣啊!反正他大概也已經不認識妳了,從旁邊瀟灑地走過去就好。
作者: 阿呆祐    時間: 2014-12-1 10: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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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ileni    時間: 2014-12-1 10:15 PM

都10年了應該會點頭微笑吧
作者: iceatrice    時間: 2014-12-1 10:22 PM

點頭說HI就好了,還可以怎樣?
作者: 李美玉    時間: 2014-12-1 10:24 PM

如果是見到面
還是會禮貌性地點個頭搭個招呼吧!!
畢竟都過去十個年頭了
大家一定也過得很幸褔的日子
作者: eden88123    時間: 2014-12-1 10:28 PM

馬上裝作不認識的 趕快離開
作者: snow0804    時間: 2014-12-1 10: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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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7539518462    時間: 2014-12-1 10:32 PM

看能不能當好朋友阿~不然直接略過= =
作者: jackal60480    時間: 2014-12-1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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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ain    時間: 2014-12-1 11:09 PM

寒暄問暖幾句吧 不然就是變太多完全認不出對方來 哈哈
作者: q123778    時間: 2014-12-2 04:57 AM

裝傻的跟他AY HOIIL OHYA 好久不見
作者: jackielin999    時間: 2014-12-2 08:38 AM

我有過類似的經驗,但是我假裝沒有看到
作者: lakwoo    時間: 2014-12-2 09:00 AM

十年應該認不出來了 直接走人吧
作者: b0b0888    時間: 2014-12-2 09:10 AM

既然他沒看見就別相認吧!免得尷尬~
作者: tmarco600321    時間: 2014-12-2 09: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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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公也愛我    時間: 2014-12-2 09:17 AM

當作陌生人假裝不認識

避免看對眼
作者: jolininthehouse    時間: 2014-12-2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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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夫拔    時間: 2014-12-2 01:40 PM

裝不認識!躲遠遠的!
不然超尷尬的
作者: yobyob1122    時間: 2014-12-2 02:54 PM

我應該已經不記得她了!!  所以當陌生人吧!!  我想!
作者: 1234260    時間: 2014-12-2 04:32 PM

如果是我.....
對我來說...
分手後就是陌生人了,
如果她任出我了,
我也只會打個招呼就走人
作者: bubble1226    時間: 2014-12-2 06:19 PM

往事已矣

陳年舊事

盡付談笑中
作者: doorofheaven    時間: 2014-12-2 09:03 PM

裝做不認識吧,沒必要在這種情況下認親吧。何況不是善意的分手,還是斷的乾淨點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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