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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oo321 發表於 2008-10-7 12:26 PM

[掃地出門條款][佚名][新聞文章]

[標題]:掃地出門條款
[作者]:佚名
[轉載地點]:新聞
[文章內容]:
       養兒能不能防老呢?棄養老父母的問題越來越嚴重了!社會上經常有老人家被子女遺棄,但父母過世後子女又出來搶遺產,對此法務部修訂掃地出門條款,只要子女在父母生前未盡撫養責任,就沒有權力繼承任何遺產。
  七十多歲的石老太太骨瘦如柴,中風不但沒人照顧,還被當成垃圾一樣丟在陽台地上,長褥瘡、全身爬滿螞蟻,但她不是沒有家人,只是她的兒子對她就像對外人一樣惡劣。
  過去是擔心子欲養而親不待,但現在是子不養而親無奈。再多的失望也只能老淚縱橫,平時不理不睬的兒女,通常只有等到父母走了才搶著爭遺產,也引發倫常爭議,法務部決定訂法條,未來只要子女在父母生前未盡孝道、不顧父母死活,遺產一毛也拿不到。
[讀後感想]:
       今天看到這篇新聞,心中相當感慨,曾幾何時,孝順父母是要以金錢來督促,這樣彷彿是為了錢才要去孝順父母,孝順父母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不管父母有無留下金錢,本來就好好侍奉他們,這本是為人子女該做的。
       政府的立意或許是好的,但這總是給人不好的感覺,會不會有人虛情假意去盡孝道,一切就只是為了錢;但反過想,也不錯啦,這樣至少長輩在晚年之時,可以得到很好的照料,這些晚輩或許不是真心的,或許只是在演戲,但為了錢,他們總是會盡全力去演的,不認真他們可是拿不到遺產呢,長輩多少也會知道,這些人要的是什麼,只要大家心召不宣,不去點破,每個人都可各取所需,得到美好的結果。
       但其實還是要從根本做起,用這種法規來規定做人子女要去孝順,這還是不能改善社會風氣,唯有從小就要教導,儒教思想,孝道精神要從小扎根,更是要落實,不是用口說說就好。
       要落實父母也要付很大責任,愛小孩不是用溺愛,而是要教他明是非,懂禮儀,知孝道,並且告訴他們世上不是只有金錢才是唯一,還有很多親子間的互動,朋友間的關懷,人與人間的互助,這才是最珍貴的。


[ 本帖最後由 meoo321 於 2008-10-7 12:29 PM 編輯 ]

edison760415 發表於 2008-10-7 12:55 PM

謝謝大大分享這篇文章
讓我感觸頗深
因為我是一位學生但是在
在老人安養院裡服務當志工
看到老人院裡的老人一再增加
有時我會想 他們的子女呢?
是因為工作忙嗎???還是嫌老人家是個累贅呢?
我從那些被棄養的老人眼中看到無盡的無奈
那些應該是要準備團圓的節日
別外傷感
奉養父母是做子女的責任
:too_sad:

eagletsnow 發表於 2008-10-10 01:35 AM

謝謝分享
有時候真的不能理解那些狠心不管父母的子女是怎麼想的
"子不養而親無奈" 哀 聽起來真的很感慨耶
這種社會現象真的越來越多了:21:

班鳩 發表於 2008-10-10 07:54 AM

不孝的子女就不應該分得父母的遺產,這樣才可以保障那些真正在照顧父母的子女。:biggrin:

s7788so 發表於 2008-11-7 08:42 PM

孝順本事為人子女應盡的本分
但不孝就是大大大逆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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